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非法代理维权,真“刑”!

2024-06-17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警惕涉金融领域“代理维权”风险的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依法理性维权。

那“非法代理维权”是什么呢?不知您平时是否见过此类小广告:

看似处处为消费者考虑,实则却在假冒律师等专业人士,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件、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支付高额服务费。


对此,金小阳只想说:“刑,越来越“可拷”



案例1

代理投诉“两头吃”   恶意索赔终获刑

2022年下半年,某银行多次接到刘某投诉,自称为信用卡持卡人黄某某的家属,声称黄某某频繁遭到“恶意催收”,要求减免欠款并额外赔偿。经银行分析,怀疑其为金融黑产中介并报警。后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名义立案调查,并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刘某。2023年5月,法院正式判决嫌疑人刘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



金小阳有话说:

此类案例中,中介一方面假冒消费者家属,频繁投诉向银行施压要求现金赔偿;另一方面向消费者谎称为其垫付欠款,并要求消费者向其支付高额代理费用;更有甚者擅自代消费者办理信用卡、小额贷款等套取资金。非法中介“多头吃”的背后,实则是消费者的财产损失与个人信息泄露。




案例2

全额退保未成真   却有贷款身上背

2022年5月,贾先生在网络上认识了一名“保险咨询顾问”,其承诺帮忙额退保并可上门服务。随后“顾问”上门引导贾先生签署协议书等材料,并使用贾先生手机操作保单贷款。贷款到账后,不法分子这是第一笔退保金,并要求贾先生支付8900元“退保手续费”。一个月后,“顾问”彻底消失,贾先生不但未收到保费,反而需要偿还保单贷款。



金小阳有话说:

切勿轻信所谓“全额退保”宣传,退保是正常的保险消费行为。若在犹豫期内办理退保,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超出犹豫期,通常只能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退还金额可能低于所交保费。




案例3

伪造证据“洗”征信   行政拘留悔莫及

2023年5月,某消费金融公司客户王某因有不良征信记录,联系到“代理维权”中介试图减免债务、消除不良征信记录。受中介教唆,王某伪造就医证明作为投诉材料,谎称生病无力偿还逾期债务并多次投诉至金融监管部门。该公司调查后发现异常报警,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非法代理维权团伙被处以行政拘留八至十日不等的处罚。



金小阳有话说:

不法分子诱导消费者采用涉嫌违法违规的手段进行维权,甚至诱导其参与非法集资等,消费者一旦听信教唆,可能被卷入报假警、伪造证据资料、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征信修复”是不法组织的虚假宣传,有意将其与“征信异议”混淆,实际并无相关法规、制度提出“征信修复”的权利救济渠道。




最后,金小阳提醒广大消费者:



01
理性选择适当产品和服务

请消费者根据实际需求、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从正规渠道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勿受“更高收益”“全额退保”等诱惑,购买或换购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和服务。

02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因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与金融机构产生纠纷时,请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正规渠道提出诉求,切勿受怂恿参与违法违规活动,避免陷入法律风险陷阱。

03
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

消费者应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金融账户等,不轻易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买卖进而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