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市民在线上办理贷款、信用卡、理财时,随手勾选隐私协议、随意授权APP获取通讯录、相册、定位权限,殊不知这里暗藏巨大信息安全隐患。
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征信信息、家庭住址、收入流水、生物人脸指纹等,都属于金融敏感信息,一旦泄露极易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诈骗、洗钱、网贷冒用。
(1)平台“默认勾选”:注册、办理业务时系统自动勾选授权协议,不仔细看就等于默许平台采集全部个人信息;
(2)过度授权:APP索要和金融业务无关的相册、通讯录、定位权限,超出业务办理必要范围,属于违规收集信息。
金融机构采集、使用客户信息必须公开透明、如实告知用途,不得误导、滥用信息;而我们作为消费者,在办理业务时也要提供真实个人信息,不伪造、隐瞒身份资料,双方共同恪守诚信底线。
4名四川贷款中介公司员工,任职贷款中介期间,萌生倒卖客户手机号牟利的想法。四人利用客户办理贷款时的信任,借核验手机、绑定服务等名义,骗取客户手机操作权限。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客户手机号码转发至外部社交群组,供他人注册各类社交账号。该交易群有数十名参与者,每成功提供一组有效手机号完成注册,四人便可赚取10元至100元不等的报酬。他们借助职务便利,以隐蔽方式开展非法交易,将客户个人信息当作牟利工具,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本案中,被告行为侵害了众多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且其行为具有持续性,受害人人数多、涉及平台广,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其应当通过公开赔礼道歉的方式对其侵权行为向社会公众表达歉意,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6万余元。
1.线上办理金融业务,逐条阅读隐私与授权协议,取消非必要权限,拒绝“默认勾选”,不随意开放相册、通讯录、定位;
2.绝不向陌生人、陌生链接、非官方APP提供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人脸核验视频;
3.不得随意泄露个人征信、出借个人银行卡和身份证等材料,坚决抵制买卖、出租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