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宣讲突出实效,聚力推动消保提升

2020-11-14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日照银行聚焦金融消保领域首部法规,以夯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履职能力为切入点,11月10日晚,在日照金融教育基地开展了2020年第三期线上金融消保专题培训,深入解读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消保工作水平,在线直播互动人数84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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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金融消保法”意义


从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四个层级,系统梳理了有关消保的法律规章。《办法》是金融消保领域首部系统全面的部门规章,使金融消保法规由从过去的规范性文件升级为部门规章,为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制度奠定了基础,有效解决了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违法违规成本较低的问题,有力推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深度剖析“金融消保法”条款


《办法》的7章68条进行了多维度、全方位的量化分析,找出了金融消保工作重点领域,通过行内外大量详实的案例对相关条款进行了逐一解读,指出了营销宣传、信息披露、信息收集、投诉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详细说明了触犯《办法》的相关责任及其处罚规定,为贯彻落实《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


压紧压实“金融消保法”责任


从丰富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内容、完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管控、优化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管理、细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路径、压实消保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总结分析了《办法》的主要变化,并提出要以“红线原则”和“底线思维”的理念,压紧压实消保工作责任,协调处理好业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日照银行始终坚持”金融为民”理念,致力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不断完善金融消保制度体系,定期召开消保工作推进会。11月3日,通过线上召开日照银行2020年第四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分析会议,以《办法》为衡量标准,总结分析了三季度消保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办法》贯彻落实,对全行四季度及今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文明规范服务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贯彻“四度”服务理念践行“不简单说不”的服务文化,向前一步、主动服务,切实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感和满意度;


二是持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深化分析,找出症结,优化流程,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三是以《办法》出台为契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全面提升消保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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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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