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全国第二家金融法院来了!

2021-01-25


第二家金融法院





继2018年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后,我国第二家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也要来了。

1月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一份决定草案显示,我国拟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健全完善金融审判体系,加大金融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这份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显示,北京金融法院将管辖:

1.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2.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

3.以住所地在北京市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4.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以及再审案件;

5.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其执行的案件;

6.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其管辖的其他案件。


草案主要内容涉及北京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辖、监督、法官任免等方面。北京金融法院拟管辖案件具体包括六大类,其中,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包括证券、金融借款合同、委托理财合同等纠纷在内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以及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均在北京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

北京金融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决定草案说明时表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于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服务金融工作三项重大任务,完善金融审判体系,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他同时表示,北京金融法院设立后,将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行法官员额制,精干设置内设机构,推行扁平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国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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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选拔和任免


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北京金融法院院长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北京金融法院院长提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北京金融法院法官如何选拔?决定草案提出,将从现有经验丰富的优秀金融审判、民商事审判或行政审判法官中选任,也可探索从优秀律师、法学专家及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中公开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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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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